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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驶学校工作职责与分工
(一)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。
(二)认真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在学院党委、院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。
(三)按照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教学大纲开展汽车驾驶培训、从业资格培训,组织学员考试。
(四)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培训费。按时向税务部门缴税,及时办理工商、税务、物价、交通、质量监督等部门的 证照和审验手续。
(五)充分发挥行政人员、教练员的积极性,努力提高驾驶培训质量,增收节支,不断提高经济效益,完成学院下达的责任目标。
(六)加强安全管理,建立安全应急机制。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,提高车辆技术性能,降低车辆修理费用。
(七)组织教职工政治学习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,加强师德师风教育,加强安全教育和专业业务知识的学习,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。
(八)加强基础设施建设,创建一流的汽车驾驶培训学校。
领导职务分工表 | ||
姓名 | 职务 | 分管工作 |
欧阳克祥 | 副校长 | 主持工作(全面协调) |
唐志伟 | 总教练 | |
谭继鹏 | 副校长 |